汽车租赁行业新闻

广州租车业可以开增值税发票

发布日期:[2013-12-10 09:33:32]

根据《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一条的规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第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因此,若试点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租车业务,按“有形动产租赁”税目的17%缴纳增值税;若试点一般纳税人企业通过自有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按“交通运输业”税目的11%缴纳增值税。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根据企业各种类型的经营性质和租赁车辆情况以及企业自身对租赁发票的各种需求,保顺租车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对租车服务业开具的发票有广州普通服务发票6%税率、上海增值税普通发票11%税率、广州增值税专用发票17%税率三种租车发票来方便企业租车运营。因此企业在租车结算的时候根据企业自身需要将会在原有总租费基础上产生6%的税费、11%的税费,以及广州增值税专用发票17%税率的发票,临时租车客户在确定租车前请提前和客服人员联系,长期租车或是企事业以及工厂班车和通勤车,在签订长期租车合同前,确定好哪种租车发票后长期包车的客服人员会按照租车客户单位的要求开具企业要求的租车费发票。

本文由广州包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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